2006年5月11日下午,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复核验收专家组在吉林省教育厅外事处刘军处长、胡仁友副处长的陪同下莅临我院检查和指导工作。吉林大学副校长赵继教授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简要介绍了吉林大学的情况,对莱姆顿学院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办学成果给与了肯定。吉林省教育厅外事处刘军处长在最后也作了发言,并提出希望和发展建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复核验收专家组也对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历程、严格管理、教学质量、毕业生质量、办学特色和成绩给与了充分肯定。
2010年4月14日上午,吉林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检查工作组一行9人对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由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胡仁友副处长带队,由原东北师范大学副校长杨忠教授任组长,专家组共有6名成员(杨华民教授、刘启发教授、李秀春教授、孙杰生教授、刘振华教授)组成。专家组对我院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宗旨、管理体系、资金资产管理、质量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培养质量、社会效益、办学特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经过专家组的认真评议,对我院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评价是办出了特色,办出了水平,在国内具有示范作用,在省内处于龙头位置。杨忠组长代表专家组谈了对莱姆顿学院的六点突出印象和评价。
2006年12月1日,吉林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检查组一行5人来我院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工作在吉林艺术学院原党委书记刘慧智组长主持下进行。李树家院长对吉林省教育厅检查组来我院对中外合作办学工作进行检查表示欢迎,感谢省教育厅及外事处等主管部门和领导对我院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一直以来的关心、指导和支持,希望通过这次检查促进我院中外合作办学的进一步发展。随后李树家院长就我院办学情况、发展态势、毕业生情况等向检查组作了汇报。检查组就有关问题与学院领导进行了交流、讨论。专家组对我院的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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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5—17日美国中北部教育委员会派出以Tom Seymour 为组长的专家组对吉林大学与美国诺斯伍德大学的合作办学项目进行了评估检查。专家组听取有关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办学的有关法律程序,办学条件与办学特色、办学态势等问题的汇报,分别听取任课教师和学生对合作项目执行情况的反映,检查了教学文件,参观了实验室和吉林大学校园。美国诺斯伍德大学副教务长Grover Proctor 博士、国际部副主任Lance Lewis和加拿大莱姆顿学院国际部主任Robert Henry先生等回答了专家组的提问。
2001年4月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派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专家组对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专家组对我们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2001年5月30日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学位中心(2001)22号”文件发布专家组的评估结果及意见,文中说:“具有四个专用实验室,设备先进,学生生活条件较好,可利用图书馆等其他条件;外方教师数量较大,素质较好,中方教师质量高,教学经验丰富;对学生管理严格,设置新生奖学金以吸引高水平学生,教务制度健全,文件齐备,有辅导员制度及时与家长沟通;专业设置灵活,适应市场需求,教学大纲完备,设有不同专业方向,双语教学,各种活动丰富,口语小班授课,中方教师授课认真,效果较好,利用外方竞争环境,培养计算机科学、信息管理系统等学士学位教育,学生数量大。”
2001年3月23日,国家首批公布截至2001年3月经审核并批准授予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45个在办项目。(《中国教育报》2001年3月23日第二版)。 我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列其中,且是仅有的四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之一。
2001年3月23日《中国教育报》 国家有关部门再次重申:中外合作办学要授学位必须报批 (记者 焦新)
本报讯(记者 焦新)记者从国家学位管理部门获悉,截至2001年3月,经审核并批准授予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已达45个(名单见今日本报二版)。国家学位管理部门再次重申:未经核准,合作办学项目不得授予境外学位,已经授予的学位,国家不予承认。 附:经批准可授予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45个在办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