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C
学院简介
OLLEGE INTRODUCTION
历史沿革
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1999年4月,长春邮电学院(2000年6月并入吉林大学)与加拿大莱姆顿学院、美国诺斯伍德大学签署了合作办学的协议。
2000年5月,李树家院长率团出访,进一步完善与美国诺斯伍德大学的协议,并与加拿大北大西洋学院、纽芬兰纪念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
我院合作项目构建成涉及中、加、美三个国家,吉林大学及外方4所高校的国际合作网络。
办学批复、成立大会、学院更名
1999年7月,吉林省教委以吉教外字[1999]56号文件批准长春邮电学院与吉林省捷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共建中外合作合作办学二级学院“长春邮电学院—莱姆顿学院”。
1999年9月22日长春邮电学院—莱姆顿学院成立大会暨首届新生开学典礼仪式。
2000年6月12日,原长春邮电学院并入新的吉林大学。
2000年7月(01年6月、03年6月)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2000年11月,吉林大学批准更名为“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
办学评估
2001年4月通过国务院学位办委派专家组的评估。
2002年9月通过美国中北部院校联合会专家组的评估。
2006年5月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专家组复核验收评估。
2006年12月吉林省教育厅中外合作办学检查评估
2010年4月吉林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检查组评估
2012年 我院当选全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委员会首批六个本科理事单位之一(其时,全国经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1800多个)。
喜迁独立校园
2003年1月学院院部从南湖校区迁至毗邻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校部所在地)的硅谷大街452号。
通过教育部复核
2007年12月国家教育部正式发文(教外综函[2007]10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吉林省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复核结果的通知》)公示:吉林大学—莱姆顿学院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通过国家教育部复核,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编号:MOE22CAA02DFR19990134O,许可证有效期截止到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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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校庆
2009年,我院建院十周年大会,时任吉林大学党委书记陈德文,校长展涛,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徐永吉,教育部学位中心时任副主任王立生,吉林省教育厅厅长卢连大,以及外方合作院校领导等在主席台上。
二十年校庆
2019年,我院建院二十周年庆典大会,20年的中外合作办学实践,吉大莱院走出了一条独树一帜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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